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简介


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简称“亚信”)于1992年10月5日由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在第47届联合国大会上倡议建立,1993年3月起作为论坛开始活动。

  现有26个成员国:中国、阿富汗、阿塞拜疆、埃及、印度、伊朗、以色列、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蒙古、巴基斯坦、巴勒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土耳其、乌兹别克斯坦、泰国、韩国、约旦、阿联酋、越南、伊拉克、巴林、柬埔寨、卡塔尔和孟加拉国。11个观察员(国家或国际组织):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美国、乌克兰、日本、菲律宾、斯里兰卡以及联合国、欧安组织、阿拉伯国家联盟和突厥语国家议会大会。

  亚信系就亚洲地区安全问题进行对话与磋商的论坛,主要目标和宗旨是通过制定旨在增进亚洲和平、安全与稳定的多边信任措施来加强合作。

  亚信实行协商一致原则。亚信已通过的基础性文件有:1、《亚信成员国相互关系指导原则宣言》(1999年),规定成员国应相互尊重主权、领土完整、不干涉内政、不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等。2、《阿拉木图文件》(2002年),规定亚信的目标、宗旨、合作方向和组织架构等。3、《亚信信任措施目录》(2004年),规定成员国在人文、经济、生态、应对新挑战和新威胁、军事政治领域制定和落实信任措施,信任措施以自愿方式逐步实施,只具有建议性质。第三次峰会期间发表了题为《建立亚洲相互协作和合作安全》的峰会宣言,签署了《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秘书处及其工作人员、成员代表特权与豁免公约》。阿塞拜疆、伊朗、以色列、哈萨克斯坦、蒙古、韩国、俄罗斯、塔吉克斯坦、泰国和土耳其自愿担任了落实具体领域信任措施的协调国或联合协调国。

  亚信建立了国家元首和(或)政府首脑会议(峰会)、外长会议、高官委员会会议、特别工作组会议机制。

  峰会和外长会议均为每四年举行一次,两会交错举行,间隔两年。举办峰会和外长会议的国家任主席国。2010年6月前,亚信主席国一直由哈萨克斯坦担任,自第三次峰会起,土耳其接替哈萨克斯坦担任主席国,任期两年,并于2012年续任亚信2012年至2014年主席国。中国已于第四次上海峰会期间,接任亚信主席国。

  亚信常设执行机构—秘书处设在阿拉木图,于2006年6月启动。现任执行主任为宫建伟大使。印度、伊朗、哈萨克斯坦、俄罗斯和土耳其向亚信秘书处派驻了专职工作人员。秘书处经费来源为哈萨克斯坦政府拨款和成员国自愿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