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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减免,北京经开区发布五条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 日期:20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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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310日,北京经开区公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鼓励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的若干措施》,鼓励产权单位为中小企业减免房租,切实保障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鼓励国有产权单位减免房租

区属国有企业按照政府要求为中小微企业减免2月份房租的,按照该国有企业获得市级补贴1:1比例给予配套资金支持。(责任单位:财政审计局)

 鼓励非国有产权单位减免房租

鼓励经国家、北京市及经开区认定、立项的产业园区、商务楼宇、众创空间、孵化器、中小企业基地等非国有产权单位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根据2月份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实际金额,参照对国有产权单位支持标准给予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宣传文化部、科技创新局)

鼓励商业综合体减免房租

鼓励商业综合体减免入驻商户房租,对可租赁面积(不含写字楼、酒店)大于4万平方米,且2月份为商户减免房租的商业综合体,经认定,按业主单位实际减免房租总额的20%给予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商务金融局)

给予便民商业网点(设施)房租补贴

对承租区内非国有产权单位的生鲜超市、连锁餐饮(早餐)、菜站、便利商店、药店、家政、洗衣、理发等便民商业网点,按照市级补贴标准的10%再给予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商务金融局)

鼓励为教育、养老机构减免房租

鼓励区内非国有产权单位为经开区认定的民办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减免2月份房租,按业主单位实际减免房租额的40%给予资金支持。(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

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结束之日起停止执行,国家、北京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的,我区参照执行,从优不重复享受。申请单位在安全、环保、社会稳定等方面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积极配合经开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且近3年在财政、工商、税务、银行、海关等部门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所享受国家、北京市以及经开区支持补贴资金额度不高于疫情期间减免的房屋租金总额。

文件地址:http://kfqgw.beijing.gov.cn/zwgk/tzgg/202003/t20200310_16893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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