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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市场互联互通有利于疏通货币政策传导

  • 日期:202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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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人民银行、证监会联合发布公告,同意银行间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相关基础设施机构开展互联互通合作。互联互通是指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合格投资者通过两个市场相关基础设施机构连接,买卖两个市场交易流通债券的机制安排。

  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通过软件、硬件两个维度推动债券市场互联互通。硬件方面是指基础设施方面的互联互通,具体可分为交易前台连接和托管结算后台连接两个部分。交易前台连接,是外汇交易中心与沪深交易所交易平台建立高效系统连接,提供交易服务。托管结算后台连接,是中央结算公司、上清所和中国结算两两互相开立名义持有人账户,建立高效系统连接,支持合格投资者实现“一点接入”交易结算。

  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强调,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实现互联互通,有利于切实便利债券跨市场发行与交易,促进资金等要素自由流动,形成统一市场和统一价格,为货币政策顺畅传导和宏观调控有效实施奠定坚实基础,也有利于提升我国债券市场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和效率,推动构建以客户为中心、适度竞争的债券市场基础设施服务体系,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软件维度是指债券市场制度规则的逐步统一。2015年以来,在公司信用类债券部际协调机制框架下,人民银行发挥牵头作用,会同发改委、证监会大力推动我国债券市场各项规则逐步统一,合力夯实我国债券市场统筹协调发展的制度基础。

  一是支持商业银行参与交易所市场交易。2019年8月,人民银行支持证监会联合发布《证监会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参与交易所市场现券交易的银行范围,由原来的上市银行扩大至各类型银行,允许银行参与交易所市场债券现券的竞价交易。

  二是建立债券市场统一执法机制。2018年11月,人民银行会同证监会、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券市场执法工作的意见》,支持证监会对整个债券市场违法行为进行统一查处,正式建立债券市场统一执法机制。

  三是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规则分类统一。2019年底,人民银行会同发改委、证监会制定了《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募集说明书编制要求》和《公司信用类债券定期报告编制要求》,已完成公开征求意见。

  四是统一监管信用评级行业。2018年9月,人民银行、证监会联合发布公告,明确推动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评级业务资质的统一,加强评级机构监管信息共享,实现两个市场评级业务资质互认,开展跨市场联合调查、评价和惩戒等。

  五是推动构建规则统一的债券违约处置框架。人民银行会同发改委、证监会出台《关于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违约处置的基本原则和各方的职责与义务,发挥债券募集文件的契约约束作用,强化债券违约的信息披露,与司法程序形成有效衔接。

  六是夯实债券违约处置法治化基础。人民银行与相关部门一道,积极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针对债券违约司法救济中存在的诉讼主体资格、案件受理、管辖与诉讼方式、损失赔偿责任认定、债券持有人权利保护、中介机构等其他主体责任等问题逐一明确。

  七是推动政策性银行在交易所市场发行金融债券。2017年以来,人民银行积极支持国开行、农发行、进出口银行在交易所发债。目前,3家银行已发行债券2500多亿元。

  此外,人民银行正在与相关部门一道,积极推动资产证券化规则、信用衍生品规则、债券增信业务规则等多项规则的统一,并遵照同一套标准、同一套规则,合力推动实现我国债券市场统一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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