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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万亿元“真金白银”助力稳企业保就业

  • 日期:202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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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2月20日,为支持企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稳定和扩大就业,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规定从2月起对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免减缓”。

  7月21日,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截至6月底,三项社保共减免企业缴费5769亿元,缓缴社保费431亿元,对纾解企业困难,帮助企业复工复产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面临的困难和压力依然较大,特别是中小微企业面临较大压力。为更大力度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根据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6月22日,三部门印发了《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将2月份开始实施的阶段性免征中小微企业社保费政策延长到年底,大型企业减半征收政策延长到6月底,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也可延长到年底。除这三项延长期限政策外,《通知》还明确了2020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标准、允许今年缴费有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暂缓缴费、明年年底前补缴等两项新政策。

  聂明隽表示,上述政策继续分类施策。即对大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延续前一阶段的减半征收和免征的政策力度,便于政策衔接和操作实施。在延续期限上,重点向抗风险能力弱、受疫情冲击大的中小微企业倾斜。并且,在延长减免期限的基础上,还出台了两项新政策,将参加社会保险的困难人群也纳入了政策范围,扩大了政策受益面。

  聂明隽进一步表示,每年的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都会根据上年度平均工资增长情况进行调整。目前按缴费基数下限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占全部缴费人员的60%左右,主要是工资水平相对较低的中小微企业及其职工,以及大部分灵活就业人员。新政策规定今年缴费下限可以执行去年的标准,将会适当减轻这些单位和个人今年的缴费压力。此外,政策还第一次明确允许缴费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今年可以自愿暂缓缴费,明年进行补缴,也可以缓解困难灵活就业人员今年的缴费压力。

  据悉,2015年以来国家先后六次下调社保费率,职工五项社会保险总费率从41%降至33.95%,共为企业减费近万亿元。而预计减免政策实施到年底,三项社会保险全年合计为企业减少成本1.6万亿元。若加上1-4月养老保险费率比去年同期降低的翘尾因素和全年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减费金额,今年三项社会保险总减费将达到1.9万亿元,力度和规模都是空前的,将对助力企业走出困境、稳定和扩大就业起到十分积极的促进作用。

据了解,截至7月16日,全国各省区市已全部出台了本地延续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的具体办法。下一步,人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省精心落实政策,让企业和受益人群尽快增添活力、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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