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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丝绸之路国际论坛】法律先行,助力建设“空中丝绸之路”
- 日期:201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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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未知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首席全球合伙人、社科院蓝迪智库专家
王丽
尊敬的陈主席、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
今天,我们在此欢聚一堂,共同见证首届空中丝绸之路国际论坛的开幕。在此,我谨代表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和中国社会科学院蓝迪国际智库向合作论坛开幕表示祝贺,代表蓝迪智库赵白鸽主任向在座嘉宾致以真诚的问候,感谢中国开发性金融促进会和陈元主席的热情邀请,向各位领导和嘉宾的光临表示诚挚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
目前,“一带一路”连同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战略,已经成为我国三大战略,其中“一带一路”位列三大战略之首,是2015年和今后较长时间我国经济工作的核心内容。“一带一路”除了建设陆上丝绸之路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外,“空中丝绸之路”也是非常重要的内容。“空中丝绸之路”指的是为实现一带一路国家空中航运的互联互通,围绕机场基础设施建设、飞机航线和航权开放、空中交通管制服务、货物或客流运输、跨境信息共享和合作等方面,建设符合一带一路战略的航空互联和空中运输能力。空中丝绸之路建成后,可以促进我国和欧亚非相关国家的互联互通,促进我国东西部航班流量的密度均衡,更多释放航路容量,显著降低民航的运行风险,使原有的单向航路改成双向航路,使安全性得到一定提升。
一、建设和实现“空中丝绸之路”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
1.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问题
大型机场业务非常复杂,包括机场建设、机场管理、机场服务、机场保障以及机场规划管理、安全管理、资源管理、流程管理和品质管理、场站维修、候机楼服务等。机场运营所面临的法律风险也比较多,涉及的范围也很广。
中国企业正在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国家机场基础设施的建设。在已经出台的《2015年重点推进的民航大中型建设项目清单》中,将重点推进193个大中型建设项目,总投资达到5000亿元人民币。其中,有51个建设项目直接服务于“一带一路”战略,总投资约2000亿元。在海外机场建设方面,2015年5月6日,中国建筑承建的巴基斯坦伊斯兰堡国际新机场航站楼扩建升级标段开工。该项目由中国建筑牵头的联合体以EPC模式总承包,合同额40亿卢比(折合约4000万美元),建筑面积近2万平方米。建成后,航站楼输客运营能力将提升40%。2015年1月18日,中国铁建公司下属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吉布提港务局签署了吉布提机场项目EPC合同,合同金额约5.99亿美元,约折合36.67亿元人民币。
应该注意到,我国目前参与海外机场建设以EPC工程方式为主,如果不能落地机场基础设施的实际运营管理,将限制“空中丝绸之路”的落实和发展。
2.飞机航线和航权开放主要问题
目前,中国各航空公司开通了51个国家、127个城市的553条国际航线。来自57个国家的114家航空公司开通了我国48个城市的国际航线。2015年我国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开国际航线24条,其中有4个国家是第一次开通到我国的国际航路。我国已与118个国家(地区)签署了双边航空运输协定。其中,与柬埔寨等3个国家新签双边航空运输协定,与意大利等15个国家扩大了航权安排,简化了周边9个国家国际航线审批程序。
在航权开放方面,我国当前仍在实施较严格的航权管理审批制度,需要在建设“空中丝绸之路”的大背景下进一步加大对中亚、南亚等国的航权开放力度,适时推进与东南亚、东北亚、西亚等国的航权开放,重点推进西安、乌鲁木齐、昆明和银川等门户枢纽国际航权的开放,此外还将扩大国际航线简化审批程序的适用范围。
3.空中交通管制服务主要问题
中国民航空管系统将会在“一带一路”战略中充分发挥空中交通需求对空域资源的决定性配置作用。目前,我国航空运输规模已长期高居世界第二位,2014年,空管系统共保障航班754万架次,2015年年底空管保障架次达到830万,未来几年依然会以9%左右速度增长。
特别需要提出的是,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是中国自行研制的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在高精度基础产品方面,北斗系统已经与国际同步。截至2015年9月,已成功发射三颗北斗导航卫星,2015年完成150个国家框架站和300个区域加密站的建设。我国掌握卫星导航芯片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应在走出去过程当中注意我方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另外关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驾驶员培养培训也有资源共享的优势。如,军转民驾驶员培训、语言和国际适应能力的培训及提升等。中国可以同各国展开培训合作。
二、建设“空中丝绸之路”应注意法律风险防范
1.东道国风险
“一带一路”国家多为发展中国家,主权信用评级较低。根据2015年5月27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诚信”)发布《“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主权信用风险报告》,该报告选择“一带一路”沿线27个重点国家,覆盖中亚、东盟、欧洲以及中东、南亚和非洲等沿线必经区域。沿线国家主权信用状况不容乐观,其中半数信用级别未达投资级别,且部分沿线国家存在主权级别下调风险。
在27个一带一路样本国家中,有15个国家的主权信用在投资级(BBB-)以下。
在27个一带一路样本国家中,有15个国家的主权信用在投资级(BBB-)以下。
中亚五国除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之外,土库曼斯坦等三国均处于BBB-以下;
东盟九国近半数主权信用处于B以下评级;
中东、南亚和非洲六国除印度为BBB级以外,其他均为B+以下评级。肯尼亚国内权力斗争增加,安全风险较高。埃及政局持续动荡,伊朗内部腐败严重,同时与西方的长期对峙影响深远,政治安全风险较高。巴基斯坦国内政治依然存在不稳定因素,对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东盟九国近半数主权信用处于B以下评级;
中东、南亚和非洲六国除印度为BBB级以外,其他均为B+以下评级。肯尼亚国内权力斗争增加,安全风险较高。埃及政局持续动荡,伊朗内部腐败严重,同时与西方的长期对峙影响深远,政治安全风险较高。巴基斯坦国内政治依然存在不稳定因素,对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欧元区内部主权债务危机还在持续,尤其是希腊面临严峻的财政和债务局面,主权危机和银行危机之间形成恶性循环。
风险防范措施 。
投资前,对东道国投资环境和主权信用评级情况做重点调查。
投资前,对东道国投资环境和主权信用评级情况做重点调查。
通过在中信保等保险机构购买保险的方式转移风险。
如果和东道国签署商业协议,注意在协议中增加法律稳定条款、赔偿条款、仲裁条款、法律适用条款等配套法律条款保护投资方利益。
如果和东道国签署商业协议,注意在协议中增加法律稳定条款、赔偿条款、仲裁条款、法律适用条款等配套法律条款保护投资方利益。
2.恐怖主义等安全风险
从全球的恐怖主义组织的分布来看,目前的恐怖主义犯罪主要分布在中亚、西亚、北非、西非、东非和南欧。其中,对丝绸之路经济带构成最严重威胁的是以极端宗教主义的恐怖主义组织ISIS,其主要分布在西亚、北非地区,是丝绸之路的途径地带。ISIS目前控制的叙利亚、伊拉克部分地区是我国规划的“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的重要途径地区,对途径该地的交通基础设施、商贸人员车辆、涉外投资企业造成极大的安全威胁。
近年来,恐怖事件不断发生。2001年9.11事件,恐怖分子劫持民用航空飞机袭击包括美国纽约世贸中心大楼、五角大楼等,遇难者总数高达2996人。2014年6月8日,巴基斯坦恐怖分子强攻卡拉奇真纳国际机场,企图劫持飞机。经过激战,安全人员将10名武装分子剿灭。有14名安保人员及机场工作人员丧生。这些都需要我们提高警惕,提前保险、加强安保等措施妥善应对恐怖主义等安全风险。
在发生东道国动乱的情况下,中国航空公司为滞留人员撤离包括中国和他国国民提供良好的撤离服务。
3.劳工、环境、税务等法律风险
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存在税收缴纳、劳资关系、安全环保、招标程序、并购法律、国家安全审查、投资流程等多方面都面临诸多法律风险,例如:
劳工罢工风险。2015年9月2日,印度爆发罢工,在10个大型工会的支持下,来自银行业、制造业和建筑业的近1.5亿工人参与了罢工,反对总理莫迪经济改革方案的最新举措,抗议者还与警方发生了冲突。
环保风险。2011年,因中资锰矿公司超标排污、没有提供员工保护等被赞比亚政府勒令关闭,2亿美元全部投资损失。
税务风险。中国企业“走出去”常见的五类涉税风险,包括:兼并收购(因为尽职调查中未能及时了解原企业遗留的税收问题而不得不承担补税义务)、重复征税、歧视待遇、税收抵免以及在转让定价和反避税的问题上被调查。
中国企业在“走出去”需要法律现行,聘用专业中国律师和外国律师共同出谋划策,抵御和防范法律风险。
4、宗教、文化等社会风险
在东南亚和中亚方向,许多的国家都是伊斯兰国家。由于伊斯兰教存在教派林立、教派冲突的问题,不同伊斯兰国家往往存在较大差异:
中亚地区大部分国家虽然与沙特等海湾国家同属于逊尼派,但是在社会生活上却较为世俗化。
中亚地区大部分国家虽然与沙特等海湾国家同属于逊尼派,但是在社会生活上却较为世俗化。
马来西亚、印尼、土耳其等国家则体现出民主伊斯兰的特征,其社会生活的现代化程度较高。
阿富汗以及巴基斯坦的部分地区则极为保守,甚至还处于政教合一的传统状态。
“一带一路”上还存在大量的佛教国家与天主教国家。
“一带一路”上还存在大量的佛教国家与天主教国家。
我国的企业长期处于无神论的市场环境之中,往往对当地宗教、文化缺乏敏感,极易与当地社会产生误解与冲突。我们应认真学习和尊重东道国当地的宗教和文化,避免因此引起摩擦和冲突。
三、蓝迪智库和一带一路服务机制的服务能力
1.蓝迪智库:
中国社会科学院蓝迪国际智库是国际化、专业化,又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智库平台,是凝聚国内外政党、政府、议会、智库、企业、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社会组织、媒体、国际多双边结构等各方资源,围绕重大项目,推动国际合作研究与发展,聚焦“一带一路”建设的平台。
蓝迪国际智库致力于建设系统性的组织框架和管理体系,按照服务决策、推动发展的宗旨,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项目导向、结果导向、国际国内资源联动、开放合作共赢的工作原则,通过高层倡导、协调合作、政策服务、能力建设、宣传推介、专题研究等方式,形成政策建议,并提供系统性的服务。
蓝迪国际智库成立以来,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通过建立法律服务、政策研究、技术标准、信息服务、金融支持、文化与品牌、能力建设七大专业服务组,积极组织政府、企业和行业资源,带领企业组团出海,在为企业实质性参与“一带一路”战略方面提供了大量系统性服务和支持。社科院亚太所、北京市律师协会和国浩、德恒律师事务所参加政策、法律研究。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技术研究所组织和提供技术标准服务。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组织和提供信息服务。金融服务将由中国开发性金融促进会组织和提供。
目前蓝底已发布重点关注企业名单,其中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中国铁建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中交一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航空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具有航空港站的建设资质和经验。一批重大项目正在推进中。
2015年12月16日,由德恒律师事务所首席全球合伙人、主任王丽博士率领的蓝迪国际智库项目代表团访问巴基斯坦,与巴方联邦政府和旁遮普、信德省就有关产业法律、标准、信息、高新技术、产能合作、房地产、农业、投融资、培训等方面进行会谈、对接并进行实地调研。18日下午,在信德省首席部长、省长Syed Qaim Ali Shah先生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卡拉奇总领事马亚欧先生的见证下,信德省政府与蓝迪国际智库项目签订三份谅解备忘录。根据这三份备忘录,信德省政府将与蓝迪国际智库项目共同建设信德省的中巴经济走廊产业集群及标准技术连接服务体系,推动中巴两国产能合作及标准化体系建设,为中巴两国企业合作提供有力支撑;信德省政府也将支持蓝迪国际智库项目成员分别在卡拉奇规划建设中国特别经济区以及信德省IT城,促进中国投资者在信德省建设中巴信息走廊及中巴信息产业合作集群。
案例:
2015年1月18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吉布提港务局签署了吉布提机场项目(Al Haj Hassan GouledAptidon International Airport)EPC合同,合同金额约5.99亿美元,约折合36.67亿元人民币,约占公司中国会计准则下2013年营业收入的0.62%。
2015年3月22日河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庚茂在郑州会见赵白鸽,讨论了郑州物流港等枢纽建设。
2.一带一路服务机制的介绍
一带一路服务机制由德恒律师事务所倡议,联合中国民营经济国际合作商会、中非商会、中国企业走出去协同创新中心、国际产能合作研究中心、哈萨克斯坦商会等共同发起创立。这一机制将由“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事务所、标准委员会等各类服务机构组成一个能为沿线国家投资与项目落地实施和经贸往来提供系统服务的互动平台。
服务内容:协助中国和沿线国家的企业在一带一路经济区域投资、并购、融资过程中,评估投资环境、识别投资风险,提出应对策略,提供专业的系统服务;机制还将通过智库研究、高层建议、政策宣传和培训、能力和人才建设、项目推介和服务等方式,为顺利实现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提供强大的支持。
合作方式:以项目需求为引导、以国别产业政策为保障、以专业研究为基础、以多边合作方式组织实施。
根据“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具体需要,建立相应的多元化争端解决机制,以便针对性的解决相关方的具体争端。
我们正在进入中国资本的新纪元:据预测,中国在全球的资产将从目前的6.4万亿美元发展到2020年时约20万亿美元。一带一路服务机制将适时发布项目信息,助力各成员抓住中国机会。据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李吉平透露,该行已建立涉及60个国家总量超过900个的项目“一带一路”的项目储备库,涉及投资资金超过8900亿美元。在已签署的近50份协议中,涵盖的领域包括煤气、矿产、电力、电信、基础设施、农业等。已实施的项目数为22个,累计贷款余额超过100亿美元。
德恒律师事务所1993年1月经司法部批准创建于北京,现有分支机构29个,律师专业人员1800人,已形成遍布中国和世界主要城市的服务网络和客户群,为中国最大规模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
德恒在航空领域也有许多项目:
担任吉林民航集团常年法律顾问及旗下龙嘉机场、三源辅机场、长白山机场、延吉机场以及在建的白城机场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也门首都机场航站楼工程项目专项法律顾问
担任英国某公司在江苏某机场的网络建设项目专项法律顾问
担任中国航空港建设第八工程总队常年法律顾问
场站类:
担任AMECO飞机维修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深圳空港油料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收购类:
为两家国际航空公司的联合安排问题提供反垄断法律意见
为两家国际航空公司的联合安排问题提供反垄断法律意见
担任深圳市政府关于深圳航空公司65%股权拍卖专项法律顾问
中国某公司收购德国航空公司
担任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收购德国 Fairchild Dornier公司支线飞机生产线项目法律顾问
担任深圳航空公司股权收购及重组项目专项法律顾问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与欧洲空中客车的100座级飞机项目
为两家国际航空公司的联合安排问题提供反垄断法律意见
我们蓝迪智库和德恒律师事务所愿意与开发性金融促进会密切合作,为空中丝绸之路建设发展做出贡献。
谢谢!
时间:2016年1月20日